发表日期:2014年7月8日  共浏览2100 次      字体颜色: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城市低收入家庭相关政策

          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按家庭人均月收入501-620元确定。

城市低收入家庭办理程序参照城乡低保家庭办理程序。

1、资助城市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不含学生儿童)、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保(合)。

2、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可申请临时医疗救助,办理程序及救助参照医疗救助中临时救助政策。

3、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无房户及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全市人均住房面积60%的,可申请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

4、城市低收入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重病、重残人员,可单独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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