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5年7月13日  共浏览7088 次      字体颜色: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关于“申请领取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资金”的消息

关于“申请领取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资金”的消息

 

近日,流传一条关于“申请领取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资金”的消息,称:“如果是60岁以上退休人员,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71日—30日要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持资金,每人每年960元,两人就是1920元。该消息不仅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和大量转发,全省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近日也接到大量的电话咨询求证,还有很多市民还前往所在社区咨询相关情况。为此,省卫生计生委负责计生扶助奖励政策的业务处室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部门也取得了联系,证实这是一条假消息。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我省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或者双女户,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父母双方均为农村户口且年满60周岁后、经村委会核实确定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可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奖励金额是每人每年960元。而我省城镇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享受的奖励政策主要依据2014328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改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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