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组建工会的企、事业单位,可携带建会书面《请示》和企业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向上级地方工会申请建会。(职工人数50 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向上级地方工会申请办理或向长春 市总工会申请办理均可,职工人数50人以下的企业到上级地方工会申请办理。)
2 成立筹备组建工会工作领导小组。筹备小组负责发展会员、选举会员代表、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民主选举;选举结束后负责以书面形式选举结果报地方工会批复。
3 携带成立工会批复复印件 、选举结果报告批复复印件及工商执照复印件到市工会法公布办理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书。
4 .携带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工会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会 主席任命批复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公安局备案刻制工会公章、法人章和财务章.
5 .携带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工会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硬印件;工会公章、法人章,主管单位代码证复印件;工会成立批复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大厅办理 组织机构代码证..
6.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工会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会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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