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4年11月25日  共浏览4010 次      字体颜色: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2014年净月高新区玉潭镇聚业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长办发〔201440号)及中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净月高新区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长净党工办联〔20149号)及玉潭镇党委、政府的要求,从11月中旬起,将对聚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换届。为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推进基层政治建设为目的,保证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换届选举,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能力,能真心实意带领群众,为群众办实事的优秀人才选拔充实到社区“两委”班子中来,切实增强社区“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在选举中,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参与选举工作。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真正选举出一批热心为居民服务的社区工作者,为建设幸福玉潭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社区党组织参选人的资格审查和正式候选人的产生,必须由上级党组织严格把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的产生,要充分尊重党员民主权利,注意听取居民群众的意见;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产生,要坚持居民代表选举和直接选举相结合的民主选举制度,最大限度地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参与选举,确保选出的社区“两委”班子党员认可、群众满意。

(三)坚持依法办事。在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关于加强全省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4年净月高新区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违法行为和不正当活动,使换届选举工作真正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四)坚持正风肃纪。充分认识本次换届选举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正确估价和积极引导岗位竞争,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开进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换届时间。我镇社区“两委”实行统一换届,自201411月份开始,到12月末结束,原则上先进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再进行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最后进行社区监督委员会推选以及群团组织换届选举。

(二)任职条件。要严格选任标准,切实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尤其要选好社区党组织书记。

1.社区党组织书记的选任标准:(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2)有较强的宗旨观念,对群众有感情,善于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服务群众,耐心细致地做群众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敢于担当负责,善于处理各类复杂问题。(4)有较强的社区治理能力,自觉依法办事,协调利益关系,能够整合社区各方面力量参与治理,促进和谐稳定。(5)有较高的群众威信,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廉洁自律,办事公道,为人正派,亲和力感召力强。

2.其他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主要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政治觉悟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具备比较丰富的社区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热心服务居民,群众威信较高(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道正派。(5)身体健康。

3.严格准入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被推荐提名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刑事处罚且现实表现不好的人员。(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影响期未结束的人员。(3)组织和参与宗教、邪教、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4)利用宗派势力和黑恶势力干预社区工作,煽动、组织非法集体上访的人员。(5)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不履行法定义务,公益观念淡薄,群众满意度低的人员。(6)以不正当手段拉选票、诬告陷害他人、干扰破坏选举的人员。(7)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工作的人员。(8)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差等次的人员。

(三)职数配备。社区党组织一般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每个社区党组织应根据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需要,按照社区大党委架构设兼职委员13名,兼职委员主要由驻镇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出任,并参加选举,不占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一般按照59名配备,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具体由各社区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确定;社区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统筹考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配备,原则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成员人数不超过换届前总数,各社区可在保持人员总数不增加的前提下,合理调整设置党组织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如果确需突破换届前总数,要由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研究后,向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报送请示,经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按照重新核准的职数进行换届选举。提倡“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大力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

(四)年龄结构。年龄上根据长办发201440号文件要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成员应以3550周岁的人员为主体,为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女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男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获得省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授予荣誉的,且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任、确需留任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年龄超过规定标准的侯选人,由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研究后,统一确定是否可以参选。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注意推荐在岗的大学生书记(主任)助理作为候选人参加居民委员会选举,落选的可续聘为大学生书记(主任)助理,力争通过换届,使社区班子年龄、文化等结构得到优化。

(五)选任范围。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在本社区居住的选民中产生,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外来优秀人才、上级下派到社区任职人员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可参加候选人提名。鼓励驻社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群团组织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派驻社区工作的人员,通过民主选举兼任社区“两委”成员,兼职委员不占社区“两委”领导班子职数;鼓励具有社工专业学历和具有社工师资格的社区工作者参加社区换届选举。

四、实施步骤

为确保我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格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工作阶段

一是建立选举工作机构。成立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确保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是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按照镇关于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在搞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三是搞好换届工作动员部署。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动员,对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出详细安排和部署,明确换届选举的工作责任,保证换届选举的严肃性、规范性。
   
四是做好骨干培训工作。切实抓好对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骨干人员的培训,使组织实施换届选举的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熟练掌握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和法定程序,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好换届选举工作。
   
五是组织做好宣传发动。要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的选举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

1.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一是推选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59人单数组成,在镇的指导下,由上届社区居民(成员)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居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二是推选居民(成员)代表。居民代表以每30户居住区域为单位确定1名,每个社区居民代表不得少于50人。在社区居住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可直接列为居民代表。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和较大社会组织、农民工等群体均应推举1名代表作为社区成员代表并参加居民委员会选举。
   
三是组织选民登记。选民原则上在居住地进行登记,对愿意参加户口所在地选举的,要尊重其自主选择的权利,但不得重复行使选举权利。对选派到社区工作的人员,也要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登记。对居住在本社区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凡愿意参加本社区选举的人员,并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应予以登记。对自愿放弃选民权利的社区居民,可不计算在本社区选民数内。
   
四是提名和确定候选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可以采取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联名提出、户代表5人以上联名提出,也可以由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2人以上联名举荐或选民自荐的方式提出。居民选举委员会对侯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在社区内张榜公布。
   
五是印制选票和制作票箱。选票和选民证由区统一印制。选票应在投票选举日的1日前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盖章(可用社区党组织或社区居委会印章代替)。加盖印章的选票要严格保管,实行密封,在选举现场由监票人当场拆封,投票箱由社区居委会制作。
   
六是组织投票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选举时间、地点。聚业社区采取直选方式,可采取设立中心会场和分投票站相结合的方式,家庭成员可凭选民证相互代领、代写、代投选票。选举结束后要当场宣布选举结果,颁发当选证书。对选举结果有争议的,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民主裁定。正式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时,每个投票站选举工作人员不少于三人。
    2.
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
   
一是召开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组成的原则,并向镇党委提出换届选举请示。镇党委批复后,筹备换届选举工作事项,制定换届选举办法。
   
二是组织推荐。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按照程序酝酿推荐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提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提出书面推荐意见。社区党组织委员根据推荐意见提出下届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并报镇党委。
   
三是组织考察。玉潭镇党委综合考虑社区岗位需求和被推荐人近年来考核评价情况、工作实绩、群众威信、发展潜力等因素,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并组织进行考察,考察通过后在社区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
   
四是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根据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和公示情况,按照比应选人数多2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报玉潭镇党委审批。
   
五是正式选举。镇党委批复后,社区党组织按照程序召开党员大会,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向党员大会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产生情况,由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竞职陈述,然后提请大会讨论并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先选举产生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在条件具备的社区,也可以直接选举产生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及时上报镇党委。
    3.
社区监督委员会推选
   
一是明确人员组成。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不兼任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担任,鼓励群团组织负责人、网格长和居民代表,通过民主推选担任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注意推选具有财会知识或有财务工作经历的人担任。除担任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的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外,社区党组织其他委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
    
二是提名候选人。社区监督委员会候选人的提名,可以采取由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联名提出,或者由户代表5人以上联名提出,也可以由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2人以上联名举荐或选民自荐的方式提出。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集体研究,确定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名单。
   
三是民主推选。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向与会代表介绍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情况,然后提请大会讨论并以举手表决方式产生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结果当场公布,并及时将推选结果报镇党政办公室及社会管理办公室备案。社区监督委员会产生后,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随意撤换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后续完善阶段
   
在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组成后一周内,应在镇党委的监督下,完成新老班子工作交接,办理印章、财务账目、经营资产、资料档案及办公设施和相关工作的交接手续。对拒不办理移交的,认真责令改正;对造成集体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要妥善做好离任、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个人去留问题,积极支持新班子工作。在一个月内,对新当选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岗位知识培训,全面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并帮助指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订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努力把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建设成为政治素质强、工作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坚强领导集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换届选举工作。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是我镇广大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党和政府依法管理城市,巩固基层政权,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基础。今年随着社区工作条件改善,“两委”成员待遇大幅提高,社区岗位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对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各社区一定要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精心组织,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实施。为加强对我镇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领导,镇里将成立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李晓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焦明慧和副镇长杨向东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党政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两个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党政办公室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胡越群和社会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立艳担任。镇党政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分别负责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党政办公室还要依法处理换届选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搞好换届选举的的宣传发动工作;信访办要妥善处理换届选举过程中的上访问题;财政所要为换届选举提供必要经费保障;其它部门也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指导,处理换届选举工作具体问题。镇党政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将分别成立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指导小组组长,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换届选举具体工作。各社区也要分别成立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指导社区妥善处理换届工作和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四)严肃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要建立健全换届选举工作督导机制,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加大巡查力度,实施换届全过程纪律监督。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及时公开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资格审查、民主推荐和选举结果等情况,严格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坚决杜绝优亲厚友、迁就照顾等现象发生。要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畅通党员群众监督换届工作渠道,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问题,对出现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严厉打击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诬告、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碍选举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凡是违反规定产生的选举结果,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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